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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结婚真的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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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直系和三代以内的旁系禁止生育,但仍有部分地区又近亲生育的现象,他们认为这样可以保持血统纯正。
近亲生育的孩子,无论是从身体发育,还是从智力发育都有不及非近亲生育生育的后代,大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畸形,如出生缺陷,遗传病,甚至是夭折。非但没能保持血统,反而降低了生活质量和带来了负担。
近亲生育在遗传学和进化论中是错误的,因为近亲之间有着较近的血缘关系,基因有很大的相似性,容易让遗传疾病暴涨。
首先,如果男女两方都带有某种致病的遗传基因,并且这些基因在近亲之间更容易传递,那么他们的子女患遗传病的概率就会增加。这是因为近亲之间的基因相似性较高,他们更容易将有害基因传递给下一代。
近亲生育还会增加隐性遗传病的发病概率。隐性遗传病通常需要两个有害基因同时存在才会发病,而在非近亲生育的人群中,男女两方都带有同一有害基因的机会极少,因此他们的子女发生这种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的机会也很少。在近亲生育的情况下,男女两方都带有同一种有害基因的机会大大增加,因此孩子患遗传病的概率会暴涨。
精神病的种类很多,一般都不能结婚。但对某些轻度的、间隙性精神失常者,只要对方完全了解病情并双方自愿,允许结婚。因为生理缺陷而不能啪啪,未经治愈也不应结婚。若双方仍要求结婚,相互可以依靠,则能结婚。

先天性痴呆及患其它已被证明不宜结婚的传染病或遗传性疾病,原则上不准结婚,后者在未治愈前不准结婚。
男女双方在恋爱过程中,对于双方的身体情况,应进行必要的了解。医疗机构在进行婚检时也要严格把关,不能马虎。
对于已经成婚的近亲夫妻,在考虑怀孕之前应该进行遗传咨询,以评估后代患遗传病的风险。同时,出生后的孩子应加强随访和定期检查,以确保他们的健康。
1、未经治愈的麻风病和严重的红斑狼疮患者禁止生育。
2、无法矫正的先天性生殖器官畸形,不能正常进行性生活的人不宜生育。
3、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如肌紧张、克汀病等)患者不宜生育。
4、患遗传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癫痫等未经治愈者、不能生育。
5、梅毒淋病,艾滋,甲乙肝等性病患者,(现在已经可以使用医用级的龟壳牌避孕套来预防)不宜生育。
6、严重的智力落后患者,如严重呆傻等不宜生育。
人体内的遗传基因来自父母双方,遗传基因一代一代向下垂直传递,如果父母一方或双方带有某种致病的遗传基因,同样可以代代相传。


IP属地:江苏1楼2024-08-12 12:05回复
    近亲结婚并非宣传的那样不好,但是与现行法律与“人权”“民权”结合以后就不好了。无论自然界还是古代,近亲交配都是常态,也是族群基因延续的根本。但是,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尊重自然法则优胜劣汰。不少民族古代都有一些极为严酷的筛选机制,如古代对不会走路的孩子遗弃不算违法、宽松的子女管理、残疾婴儿直接丢弃、北方新生儿出生挨冻等等,能挨过十岁再好好培养,这些看似残酷不文明的做法却是延续血脉纯正旺盛的根本。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就是这个道理。但是,现代西式文明的人权民权却违背了这一自然法则,用一种看似“进步”的理论却行弱化人种之实。由于“现代文明”不允许这种原始的优胜劣汰,医疗保障与社会舆论也不允许进行社会达尔文主义,致使实际上断送了人种的自然选择之路,在这种情况下,非血缘交配具有类似杂交那种低概率同质疾病优势,而这便是现代优生优育学的基础。但是,杂交优势其实是相对的,自然界中,杂交行为大概率是劣势的,仅仅是在人类定向干预的情况下才显示为新物种优势。所以说所谓的杂交优势其实是一个伪命题。同样在人类社会中,近本间的交配固然会诱发大概率的同质疾病,但是同样也会高概率的诞生出具有特质优异后代。由于杀婴虐婴行为违法,从而导致筛选健康后代行为无法实施,为避免有些贫困地区诞生的近亲联姻导致残疾****大量出现,从而一刀切地从法律层面禁止近亲交配。其实中国古代的通婚制度远比现代的婚姻制度合理的多,也更利于优生优育,只是这种通婚制度特别容易出现庞大的氏族,而氏族强大了容易产生门阀,门阀的出现不利于平民政治的稳定。可以说,现在婚姻制度是为了削弱门阀而限制近亲间联姻的。


    IP属地:江苏2楼2024-08-27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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