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弟弟在普宁老家遭遇精神障碍发作,前往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求医。但由于当时未能提供核酸检测结果,遭到了该医院拒诊。经朋友介绍并在网上了解到普宁仁德医院由汕头精神卫生中心托管,且医务人员由汕头精神卫生中心派遣,无奈我弟弟转而前往普宁仁德医院接受治疗。
普宁仁德医院当时的宣传
就诊时,吴XX医师负责接诊。在门诊过程中,我父亲向吴XX医师说明,病人自2010年至2016年间多次在汕头第四医院就诊,都被诊断为抑郁症,并且治疗效果良好。同时,我父亲提供了病历复印件,并多次强调病人在汕头第四医院曾因添加使用抗精神分裂药物而出现自杀念头,不要随便使用抗精神分裂药物。遵循吴XX医师的建议,病人被安排入住封闭病房(医院的规定,家属不得陪护)。在此期间,吴XX医师多次告知我们病人的病情有所改善。由于家人无法陪护且需要养家糊口,我父亲返回深圳继续工作。到了6月份,医院通知我们费用用完了,需要续缴。在电话中,我父亲让弟弟接听,弟弟表示药物副作用让他难以忍受,想要自杀。我父亲非常担忧,随即联系了吴XX医师。吴医师在电话中承诺会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加强看护,这让我们家人感安心。然而,6月9日,在我父亲从深圳返回老家,准备去医院的途上,就接到了医院的电话,告知我弟弟上吊自杀了。
出事时候的护理记录,病人已有自杀预兆了,但未上报及采取任何措施出事所在病房2小时未进行病房巡视,病人自杀了20分钟才被发现
事后我们查看监控发现所在的病房居然长达2个小时未进行巡视(按精神病院的规定,封闭
事后我们查看监控录像发现,病房竟然长达2个小时未进行巡视。根据精神病院的规定,封闭病房至少每半小时应进行一次巡视。我们向其他医院精神科医师询问后得知,病人若存在自杀倾向,则应马上启动防自杀预案。
我们要求封存病历时,医务科科长张XX医师拒绝了我们的要求,声称我们无权封存病历。直到11月17日,我们在律师的陪同下,才将病历封存。
我们查看病历时才发现吴XX医师是一名实习医师。在我弟弟出事之前,我们只见过吴XX医师,也没有其他医师与我们联系过。医院在使用抗精神分裂症药物时也未告知我们。
查看病历时发现接诊医师时实习医师,出事之间家属未见过其他医师
我们将病历交给其他精神科医师查看。根据精神病学第七版教材、ICD-10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DSM-5)等,这些医师认为病情未能达到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考虑是抑郁症复发。
我们曾通过协商、投诉以及提起诉讼等多种方式,要求进行医疗鉴定,但却受到各种阻挠,至今已经三年多了,仍未能进行医疗鉴定。
吴XX实习医师接诊记录,使用抗精神分裂症药物时也未告知我们也未经过我们同意
普宁仁德医院当时的宣传
就诊时,吴XX医师负责接诊。在门诊过程中,我父亲向吴XX医师说明,病人自2010年至2016年间多次在汕头第四医院就诊,都被诊断为抑郁症,并且治疗效果良好。同时,我父亲提供了病历复印件,并多次强调病人在汕头第四医院曾因添加使用抗精神分裂药物而出现自杀念头,不要随便使用抗精神分裂药物。遵循吴XX医师的建议,病人被安排入住封闭病房(医院的规定,家属不得陪护)。在此期间,吴XX医师多次告知我们病人的病情有所改善。由于家人无法陪护且需要养家糊口,我父亲返回深圳继续工作。到了6月份,医院通知我们费用用完了,需要续缴。在电话中,我父亲让弟弟接听,弟弟表示药物副作用让他难以忍受,想要自杀。我父亲非常担忧,随即联系了吴XX医师。吴医师在电话中承诺会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加强看护,这让我们家人感安心。然而,6月9日,在我父亲从深圳返回老家,准备去医院的途上,就接到了医院的电话,告知我弟弟上吊自杀了。
出事时候的护理记录,病人已有自杀预兆了,但未上报及采取任何措施出事所在病房2小时未进行病房巡视,病人自杀了20分钟才被发现
事后我们查看监控发现所在的病房居然长达2个小时未进行巡视(按精神病院的规定,封闭
事后我们查看监控录像发现,病房竟然长达2个小时未进行巡视。根据精神病院的规定,封闭病房至少每半小时应进行一次巡视。我们向其他医院精神科医师询问后得知,病人若存在自杀倾向,则应马上启动防自杀预案。
我们要求封存病历时,医务科科长张XX医师拒绝了我们的要求,声称我们无权封存病历。直到11月17日,我们在律师的陪同下,才将病历封存。
我们查看病历时才发现吴XX医师是一名实习医师。在我弟弟出事之前,我们只见过吴XX医师,也没有其他医师与我们联系过。医院在使用抗精神分裂症药物时也未告知我们。
查看病历时发现接诊医师时实习医师,出事之间家属未见过其他医师
我们将病历交给其他精神科医师查看。根据精神病学第七版教材、ICD-10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DSM-5)等,这些医师认为病情未能达到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考虑是抑郁症复发。
我们曾通过协商、投诉以及提起诉讼等多种方式,要求进行医疗鉴定,但却受到各种阻挠,至今已经三年多了,仍未能进行医疗鉴定。
吴XX实习医师接诊记录,使用抗精神分裂症药物时也未告知我们也未经过我们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