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简洁,假定献血者病了需要用血,他的病情严重程度可以用数字来代表,100为必死无疑,0为没啥问题。
再假定献血者得的病不是特别严重,不算急难险重,譬如50分吧。急难险重按90-100分吧。
按照现行规定,急难险重的病人,优先级高于献血者。所以,献血者不可能比90-100分的病人优先,肯定得人家先用,献血者自己往后退。
还是按照现行规定,献血者只是在医疗上情况相同的条件下才有优先权,比如献血者病情50分,另外一个病人(没献血)病情也是50分,那么献血者才能排在人家前面。即使“情况相同”不会那么严格(病嘛,不可能严格比较),比如40-60分都算情况相同,那么献血者也就最多能压过人家60分的去。
献血者自己的病也有50分,即使不考虑献血因素,本就比后面1-50分的病人应该优先。
于是献血者搞了半天,也就把自己的输血优先程度提前了那么几个百分点。
这样能算优先么。。。
是不是可以只把急难险重病人放在前面,其他病情的,都排在献血者后面呢?
再假定献血者得的病不是特别严重,不算急难险重,譬如50分吧。急难险重按90-100分吧。
按照现行规定,急难险重的病人,优先级高于献血者。所以,献血者不可能比90-100分的病人优先,肯定得人家先用,献血者自己往后退。
还是按照现行规定,献血者只是在医疗上情况相同的条件下才有优先权,比如献血者病情50分,另外一个病人(没献血)病情也是50分,那么献血者才能排在人家前面。即使“情况相同”不会那么严格(病嘛,不可能严格比较),比如40-60分都算情况相同,那么献血者也就最多能压过人家60分的去。
献血者自己的病也有50分,即使不考虑献血因素,本就比后面1-50分的病人应该优先。
于是献血者搞了半天,也就把自己的输血优先程度提前了那么几个百分点。
这样能算优先么。。。
是不是可以只把急难险重病人放在前面,其他病情的,都排在献血者后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