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亚军古县财政局事业编单位职工,其妻子原古县工会周金玲。觉得邻居家门口新装修的台阶影响他走路,本来他直接走过去,现在多走半米路,多次上门辱骂60多岁邻居已经严重影响我们的生活秩序,然后把厕所管道直接通到邻居二楼。期间邻居通过同学聚会沟通劝和,未果。又报警处理,晋亚军要求邻居厨房烟筒改了,他改厕所下水道,邻居把烟筒改了,他说话不算话。9月3日上午10点多,晋亚军在自己楼上辱骂邻居,邻居气不过理论,晋亚军及家属周金玲殴打60多岁老人,扬言要打死60多岁老人,故报警处理,邻居被打住院,初步检查结果脑部损伤。现在在医院,没人协助立案调查处理。事业编单位人员就这样欺负平民百姓吗?互相通风致公安局派出所不予立案,那么请问什么情况才能立案?求公道,难道这个世界老百姓就该被事业编人欺负?有没有王法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