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晋说三:善射说
《国语·晋语八》记载:平公射鹌。不死,使竖襄搏之,失。公怒,拘将杀之,叔向闻之,夕,入告之。叔向曰,“君必杀之!昔吾先君唐叔。射兕[sì]于徒林(地名)壹;以为大甲。以封于晋。今君嗣吾先君唐叔。射鹌不死,搏之不得,是扬吾君之耻者也!君其必速杀之,勿令运闻。”君忸[niǔ]怩,乃趣赦之。
译文:晋平公射鹌鹑,没有射死,派竖襄去捕捉,也没捉到。平公大怒,把竖襄拘禁起来,准备杀掉。叔向听说后,晚上去见平公,平公把这件事告诉了叔向。叔向说:“你一定要杀掉他。从前我们先君唐叔在徒林射犀牛,一箭就射死了,用它的皮做成一副大铠[kǎi]甲,所以被封于晋国。现您继承了先君唐叔的君位,射鹌鹑没有射死,派人去捉也没有捉到,这是张扬我们先祖的耻辱啊。君主一定要赶快杀掉他,不要让这 件事传到远处去。”平公脸上露出羞愧的神色,于是赶快赦免了竖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