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兵役制
二战德国的义务兵役法于1935年5月21日生效。兵役期为最初一年,1936年8月24日起,对于1935年秋季入伍的的义务兵,服役期延长至两年,同时适用于一年期兵役制的津贴条令实效,换以新的标准。
1935年秋季入伍的新兵主要为1914年次,其次是1915、1916和1917年次。参加过一战,重新入役的“老”新兵,最年轻的为1900年次。1900年至1914年之间出生的兵源由于没有接受过军事训练或准军事训练而被称作“空白”兵源。为了在战争中有效利用“空白年份”(weissen Jahrgaenge)出生的兵源,军方专门针对其而组建了补充兵部队(Ergaenzungseinheiten,E-Einheiten),在补充兵部队中,“空白”兵源可接受两至三个月的短期训练。从1936年开始,1913年出生的兵源加入现役,1937年时,现役部队中已经有了1912年、1908年甚至更早的“空白年份”出生的兵源。
兵役制的执行:
1、新兵基础综合训练持续八至十二周,内容包括:
武器及射击训练,所有应征新兵至少接收Kar 98k的使用训练,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也接受手枪和手雷使用训练。
战术训练,包括掩蔽、徒步行军和固定阵地防御训练。
警戒训练。
化学武器条件下的战斗训练。
队列训练。
体能训练。
2、兵种专业训练,如步兵战术训练、火炮射手训练,坦克炮长训练等。其中,步兵兵种专业训练包括以下内容:
轻机枪射击训练,后期还进行冲锋枪射击训练。
各种战场条件下的步兵班战术训练。
侦查训练、前哨训练和行军尖兵训练。
工事和掩体修造挖掘训练。
3、其他必要的特别训练在兵种专业训练前或同时进行,内容通常包括:
驾驶训练。
炮手训练(炮兵、坦克兵以及迫击炮兵)。
重机枪射击训练。
通讯器材使用训练。
4、演习。一年至多两次,每次二到四周。演习开始时间不定,但通常在秋季,也就是说在士兵的第一个和第二个服役年末期进行。
5、表现良好的士兵可在第一个服役年满时被提升为二等兵,第二个服役年满时可被提升为上等兵,同时接受班长训练。在两年服役期内,士兵也可接受候补军官训练,但候补军官训练期不计入总服役时间。
二战德国的义务兵役法于1935年5月21日生效。兵役期为最初一年,1936年8月24日起,对于1935年秋季入伍的的义务兵,服役期延长至两年,同时适用于一年期兵役制的津贴条令实效,换以新的标准。
1935年秋季入伍的新兵主要为1914年次,其次是1915、1916和1917年次。参加过一战,重新入役的“老”新兵,最年轻的为1900年次。1900年至1914年之间出生的兵源由于没有接受过军事训练或准军事训练而被称作“空白”兵源。为了在战争中有效利用“空白年份”(weissen Jahrgaenge)出生的兵源,军方专门针对其而组建了补充兵部队(Ergaenzungseinheiten,E-Einheiten),在补充兵部队中,“空白”兵源可接受两至三个月的短期训练。从1936年开始,1913年出生的兵源加入现役,1937年时,现役部队中已经有了1912年、1908年甚至更早的“空白年份”出生的兵源。
兵役制的执行:
1、新兵基础综合训练持续八至十二周,内容包括:
武器及射击训练,所有应征新兵至少接收Kar 98k的使用训练,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也接受手枪和手雷使用训练。
战术训练,包括掩蔽、徒步行军和固定阵地防御训练。
警戒训练。
化学武器条件下的战斗训练。
队列训练。
体能训练。
2、兵种专业训练,如步兵战术训练、火炮射手训练,坦克炮长训练等。其中,步兵兵种专业训练包括以下内容:
轻机枪射击训练,后期还进行冲锋枪射击训练。
各种战场条件下的步兵班战术训练。
侦查训练、前哨训练和行军尖兵训练。
工事和掩体修造挖掘训练。
3、其他必要的特别训练在兵种专业训练前或同时进行,内容通常包括:
驾驶训练。
炮手训练(炮兵、坦克兵以及迫击炮兵)。
重机枪射击训练。
通讯器材使用训练。
4、演习。一年至多两次,每次二到四周。演习开始时间不定,但通常在秋季,也就是说在士兵的第一个和第二个服役年末期进行。
5、表现良好的士兵可在第一个服役年满时被提升为二等兵,第二个服役年满时可被提升为上等兵,同时接受班长训练。在两年服役期内,士兵也可接受候补军官训练,但候补军官训练期不计入总服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