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34,离异,和前夫哥育有俩娃,离婚时我没要孩子,原因是我给不了孩子好的生活不想让孩子跟我吃苦,最重要的是我精神出现了一些问题,抑郁很多年了,一直有治疗,我没有要抚养权并不代表我不爱孩子,前夫哥对孩子特别好,所以孩子跟他我也比较放心,我们两属于和平离婚,没有吵架,也没有家暴,更没有感情不和,唯一不好的就是因为年轻时候他妈妈和他家亲戚对我造成了一些不可原谅的伤害,我在心里还是很埋怨的,有很多问题来自于两个家庭,加上我本身的问题造成了我抑郁,童年阴影和不被看好的婚姻,结婚十三年,七年纯异地,一年就见一次面,后面的六年属于分段式异地,就是三两个月见一次,或者一个星期见一次,我背负了太多太多,承受了当时那个年纪不该承受的压力,我照顾他的父母,家庭,孩子的同时还要承受来自于他家人和外界一些不好的声音,在那些苦难难熬的日子我都是一个人度过的,那怕我怀孕七个月车祸下不了床的日子里,他的父母连门都没有踏过,生孩子,坐月子,没有一样他父母帮衬过,我是有怨言,但是我选择了释怀,毕竟他们不欠我的,也没有义务照顾我,所以后来我的做法他们全家更不喜欢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