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是某小区的业主,他发现,电梯里被物业张贴了很多广告,且广告总是更换。小王认为,电梯作为小区的共用设施,其广告收益应该归业主所有。然后物业公司却认为,广告是物业公司拉来的,应该系其经营性收入,用于物业工作人员的开支已经弥补物业服务费的不足。
多次商讨双方均达不成一致,小王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诉求是广告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小区电梯广告收益的归属问题。为了明确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电梯的权属关系电梯作为小区公共设施的一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对其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
2、广告收益的性质电梯广告利用电梯这一公共资源进行商业宣传,其产生的收益属于经营性收入。由于电梯的所有权归属于全体业主,因此这部分收益也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

3、物业公司的角色与义务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服务单位,其职责是维护小区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管理秩序,而非利用这些设施谋取私利。物业公司在安装电梯广告时,应当事先征得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并将广告收益纳入小区公共收益进行管理和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八十三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物业公司虽然可以代为收取和管理小区电梯、楼道等公共区域部分产生的收入,但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剩余的收入应属于业主共有,而不是物业公司所有,物业公司无权占有。
在实际操作中,业主可以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等方式,对电梯广告等公共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和收益分配,以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多次商讨双方均达不成一致,小王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诉求是广告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小区电梯广告收益的归属问题。为了明确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电梯的权属关系电梯作为小区公共设施的一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对其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
2、广告收益的性质电梯广告利用电梯这一公共资源进行商业宣传,其产生的收益属于经营性收入。由于电梯的所有权归属于全体业主,因此这部分收益也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

3、物业公司的角色与义务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服务单位,其职责是维护小区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管理秩序,而非利用这些设施谋取私利。物业公司在安装电梯广告时,应当事先征得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并将广告收益纳入小区公共收益进行管理和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八十三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物业公司虽然可以代为收取和管理小区电梯、楼道等公共区域部分产生的收入,但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剩余的收入应属于业主共有,而不是物业公司所有,物业公司无权占有。
在实际操作中,业主可以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等方式,对电梯广告等公共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和收益分配,以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