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学刚毕业,工作不好找就急着选了一个私立学校的体育老师工作,今年9月1日开始上班。
当时不了解劳动法,只签了一个试用期聘用合同,仅仅规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只有单位的一份没给我一份,而且工资仅是正式员工的一半,不给缴社保,后来发现包括我课时费和班主任费都没有,就是所谓的制度规定。
我现在挺后悔。我打算拿着工资流水和另外一些证据,先证明劳动关系,然后再举报单位没有给我劳动合同。
如果他拿聘用合同当劳动合同,那我就投诉单位单独规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并索要赔偿。请问各位吧友,这样合理吗?
真心求助,给一点建议,想追回一些劳动法规定本该属于我的工资

#劳动合同#

当时不了解劳动法,只签了一个试用期聘用合同,仅仅规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只有单位的一份没给我一份,而且工资仅是正式员工的一半,不给缴社保,后来发现包括我课时费和班主任费都没有,就是所谓的制度规定。
我现在挺后悔。我打算拿着工资流水和另外一些证据,先证明劳动关系,然后再举报单位没有给我劳动合同。
如果他拿聘用合同当劳动合同,那我就投诉单位单独规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并索要赔偿。请问各位吧友,这样合理吗?
真心求助,给一点建议,想追回一些劳动法规定本该属于我的工资


#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