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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是法外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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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中国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用以治理中国社会的国家工具。所以,中国的法官,不可能是美国公民,更不可能是日本公民,必须是经过严格审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最基层的法院到最高院,所有的法官与国外以及国外在中国的代理人,绝对不能有任何的利益联系。否则,中国法律这个国家工具的属性,就难以得到有效的维护。据上解析,中国法官,不是法外之人,更不能是外国人,必须是经过严格审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按照中国刑法第四条的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中国刑法针对法官的犯罪界定,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针对法官职业的犯罪界定,比如徇私枉法罪、枉法裁判罪;另方面是针对法官也是自然人的犯罪界定,比如杀人罪、包庇罪、抢劫罪、诈骗罪等等。法官的判决具有社会最大的强制性,是任何个人行为都无法逾越的。所以,法官如果与当事人形成了共同犯罪,一方面是犯罪性质发生了改变,另方面是法官属于共同犯罪的主犯。法官不是法外之人,中国做到了吗?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11-24 09:2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