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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法实施不了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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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有专门针对法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专门针对检察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有专门针对人民警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有专门针对公务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等职业法。然而,如果这些法律形同虚设,职务人员就会凌驾于自然人之上,通过权力来掩盖其作为基础自然人的任何犯罪。如此,法律作为国家管理的工具,便成了权力的保护伞。职业法是用来约束权力,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等,其实都是多余的。既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无论你从事什么职业,首先就要受到针对自然人的法律约束。为了保证针对自然人的法律不会受到行政权的干预,才同时产生了更加严格的、专门针对法权与行政权的职业法。我们说依法治国,首先就是制约权力的职业法能否实施,然后才谈得上全民遵守针对所有自然人的法律。据上解析,法律作为国家管理工具,应该有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原则性的根本大法,也就是宪法;第二层次是制约法权的职业法,比如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第三层次是制约行政权的职业法,比如公务员法;第四层次是制约所有自然人的普通法,比如刑法、民法。依法治国,首先是清除一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政策法规,畅通法律执行体系;其次是建立严谨、严密、严格的法权授予组织体系,严厉执行制约法权的职业法;然后是充分发挥法权的作用,严格执行制约行政权的职业法;最后才是在法权的制约下、在行政权的管理下,通过刑法与民法来治理社会。以上为即兴思考,欢迎网友们交流讨论!


IP属地:江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11-24 17:1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