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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您的问题
您在交首付时被要求额外缴纳“茶水费”,想了解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并希望获得免费的法律咨询来了解情况。
二、具体分析
1. 关于“茶水费”的合法性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因此,开发商或中介在购房过程中要求额外缴纳“茶水费”属于价外收费,是违法的。
法院观点和对应案例: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田某柱诉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收费案》(参考案例,入库编号:2023-12-3-012-001)中指出,“行政收费应遵循‘按件收费’原则,避免对同一事项重复收费。”虽然该案例涉及行政收费,但同样适用于商品房销售中的价外收费问题。
2. 维权途径
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 向开发商或中介公司投诉,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茶水费”。
- 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房管部门投诉,举报开发商或中介的违法行为。
- 向媒体曝光,借助舆论压力促使开发商或中介退还“茶水费”。
法院观点和对应案例: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傅某甲、傅某乙诉某某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参考案例,入库编号:2023-07-2-091-007)中指出,“合同解除后,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款,并承担买受人为实现合同目的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及利息损失。”虽然该案例涉及合同解除,但同样适用于要求退还违法收取的“茶水费”。
3. 免费法律咨询途径
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免费的法律咨询:
- 法律援助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 律师事务所的免费咨询服务:一些律师事务所会定期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 政府设立的法律咨询热线:各地政府通常会设立法律咨询热线,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法院观点和对应案例: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林甲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参考案例,入库编号:2023-04-1-271-037)中指出,“法院应强化被告人诉讼权利保障,为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虽然该案例涉及刑事案件,但同样适用于民事案件中的法律援助问题。
三、行动建议
1. 收集证据:保留所有与“茶水费”相关的证据,包括付款凭证、开发商或中介的书面或录音要求等。
2. 投诉举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房管部门投诉,举报开发商或中介的违法行为。
3. 媒体曝光:如果投诉无果,可以向媒体曝光,借助舆论压力促使开发商或中介退还“茶水费”。
4. 法律咨询:通过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的免费咨询服务、政府设立的法律咨询热线等渠道,获得免费的法律咨询,了解“茶水费”相关的法律问题。
四、结论
“茶水费”属于价外收费,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是违法的。购房者可以通过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方式维权,并通过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的免费咨询服务、政府设立的法律咨询热线等渠道,获得免费的法律咨询。购房者应当收集相关证据,积极维权,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您的问题
您在交首付时被要求额外缴纳“茶水费”,想了解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并希望获得免费的法律咨询来了解情况。
二、具体分析
1. 关于“茶水费”的合法性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因此,开发商或中介在购房过程中要求额外缴纳“茶水费”属于价外收费,是违法的。
法院观点和对应案例: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田某柱诉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收费案》(参考案例,入库编号:2023-12-3-012-001)中指出,“行政收费应遵循‘按件收费’原则,避免对同一事项重复收费。”虽然该案例涉及行政收费,但同样适用于商品房销售中的价外收费问题。
2. 维权途径
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 向开发商或中介公司投诉,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茶水费”。
- 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房管部门投诉,举报开发商或中介的违法行为。
- 向媒体曝光,借助舆论压力促使开发商或中介退还“茶水费”。
法院观点和对应案例: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傅某甲、傅某乙诉某某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参考案例,入库编号:2023-07-2-091-007)中指出,“合同解除后,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款,并承担买受人为实现合同目的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及利息损失。”虽然该案例涉及合同解除,但同样适用于要求退还违法收取的“茶水费”。
3. 免费法律咨询途径
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免费的法律咨询:
- 法律援助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 律师事务所的免费咨询服务:一些律师事务所会定期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 政府设立的法律咨询热线:各地政府通常会设立法律咨询热线,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法院观点和对应案例: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林甲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参考案例,入库编号:2023-04-1-271-037)中指出,“法院应强化被告人诉讼权利保障,为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虽然该案例涉及刑事案件,但同样适用于民事案件中的法律援助问题。
三、行动建议
1. 收集证据:保留所有与“茶水费”相关的证据,包括付款凭证、开发商或中介的书面或录音要求等。
2. 投诉举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房管部门投诉,举报开发商或中介的违法行为。
3. 媒体曝光:如果投诉无果,可以向媒体曝光,借助舆论压力促使开发商或中介退还“茶水费”。
4. 法律咨询:通过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的免费咨询服务、政府设立的法律咨询热线等渠道,获得免费的法律咨询,了解“茶水费”相关的法律问题。
四、结论
“茶水费”属于价外收费,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是违法的。购房者可以通过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方式维权,并通过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的免费咨询服务、政府设立的法律咨询热线等渠道,获得免费的法律咨询。购房者应当收集相关证据,积极维权,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