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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法抢劫与社会性抢劫的危害性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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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法权具有最大的强制性,如果法官枉法占有公私财物,相当于抢劫罪的其他方法。所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法官枉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应该符合抢劫罪的主客观条件。枉法抢劫,因为行使强制力的是枉法法官,枉法法官应该属于主犯,当事人属于从犯。至于当事人与枉法法官之间如何分配非法财物,不是本罪需要界定的。在所有抢劫罪中,枉法抢劫的危害性是最大的。社会性抢劫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或者死亡,另有伤害罪与杀人罪并罚。所以,就单纯的抢劫罪来说,枉法抢劫的危害性,不仅仅是剥夺了公私财物所有人的所有权,而且严重损害了法律作为国家工具的属性,是对法律这个国家工具的严重损害。而法律作为国家工具,其价值是无法估量的!据上解析,枉法裁判罪不适用针对财物的枉法裁定。针对财物的枉法裁定,国家刑法早有规定,既等同于抢劫罪,又因为损害了国家的安全工具,可从破坏国家安全罪中另外予以界定。对于我的看法,你又会如何思考呢?


IP属地:江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11-27 11:4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