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与吴某一起去车站后面的地挖红薯。工具是木棍和手。工作了一个小时终于挖到六个不算太大的红薯。因此,我很气愤。便与吴某来到学校蓝球场那边的早餐店。我觉得前面的行为实在太傻了。便和吴某商量干一票大的,于是我就与吴成找早餐店老板借了一把锄头。便前往学校后山。走了五百米左右便看见一片红薯地。一锄头下去,一个和我头一样大的红薯。实在太大了,烤不熟。我便奢侈的把它丢在地上了。再一锄头下去。四个比较适中的,就这样一锄头一锄头的挖了一大袋。总计三十个。而我送了早餐店老板几个。剩下的分成下午和晚上两批全烤了。我总共吃了四个半。吃得我一点都不喜欢了。我决定这辈子别再这么疯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