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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北京警方再次侦查“朱令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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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获悉北京警方的回应后,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刑诉法教授陈卫东认为:首先,朱令令案是一个悬案,至今没有侦破。在侦查实践中,投毒案是最难破获的案件之一,因为投毒人都是秘密进行的,没有目击证人。因此,如果行为人自己拒不承认,又没有直接证据,就很难侦破。朱令令案与复旦大学投毒案不同,复旦大学投毒案从行为到案发时间较短,嫌疑人很快就到案了,而且后来嫌疑人自己也承认了。但朱令令案当时的刑事技术手段没有现在先进,而且所谓的犯罪嫌疑人孙某也拒不承认,所以不能断定是她作的案。
其次,公安机关在嫌疑人不承认、定罪证据又明显不足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是不能够限制孙某的人身自由的。在这件事情上,我们是有很多教训的,例如张氏叔侄案、佘祥林案,都是在当时巨大的社会压力之下,匆忙定罪导致的冤案,后果很严重。事实上,北京市公安机关对朱令令案侦办了很长时间之后,也邀请了很多专家、教授对这个案件进行论证,专家的意见也是“疑罪从无”。世界上一些国家破案率不到百分之五十,也就是说,很多命案就是破不了的,我们不能再片面要求“命案必破”,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否则可能会带来更多的冤案。对于朱令令的境地,大家都很同情,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同情不能代表法律,我们还是要按照法律办事。
  最后,陈卫东建议北京警方在科技手段已经进步的情况下,力所能及地对朱令令案再次进行侦查,看有没有新的突破点。


IP属地:山东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楼2013-07-06 10:40回复
    【公安14处审讯唯一犯罪嫌疑人的经过】佚名
    1. 1997年4月2日,北京公安14处的侦查员们来到清华保卫部门,出示了对孙维的拘传单,保卫部门的负责人立即向清华校办打电话,14处侦查员被请入校办,......经一番交涉,决定由系领导把孙维带到清华派出所,而不是由侦查员入校带人。
    2. 孙维被以协助了解情况的名义带入清华派出所,14处侦查员出示拘传单并把孙维带走。
    汽车驶入北京市公安局,孙维被带入审讯室,并在前台签单完成手续。
    3. 3个小时之内,孙维同学坦白了投毒事实,但隐瞒了部分细节,关于投毒次数,关于盗窃事件等等。审讯在下午继续进行,对犯罪细节的回忆因隐瞒需要和记忆的偏差,让近两个小时成了垃圾时间,最后,孙维在审讯笔录上签字画押,并继续被拘押。
    4. 此时,局办电话来了,让侦查员去局长办公室。......
    局长把上级的命令,局办的会议决定告知侦查员,必须放人。但也把另一记入会议记录的决议措施吩咐给了侦查员:刑拘,但给予孙维取保候审。(注:公安可以执行命令,但绝对不能吃苍蝇)
    5. 精疲力竭的孙维童鞋被从浅寐中弄醒,并在刑事拘留单上签字画押,被带出审讯室,带入接待室和等候着的已办好取保手续的父,兄见面,并立即离开北京市公安局,回家。


    IP属地:山东本楼含有高级字体2楼2013-07-06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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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来自手机贴吧49楼2013-07-28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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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来自手机贴吧54楼2013-07-29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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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来自手机贴吧55楼2013-07-29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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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来自手机贴吧57楼2013-07-29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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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来自手机贴吧60楼2013-08-31 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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