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执行等问题的
通 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33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中教师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09〕20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06〕108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1、《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意见》(济历城教【2014】98号)中要求制定的2015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各单位暂缓制定,待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后制定,经教代会通过实施。
2、对2008年以来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待全面调研后依照政策规定出台详细执行方案,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3、学校及广大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于2015年1月19日前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局
2015年1月16日
通 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33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中教师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09〕20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06〕108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1、《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意见》(济历城教【2014】98号)中要求制定的2015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各单位暂缓制定,待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后制定,经教代会通过实施。
2、对2008年以来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待全面调研后依照政策规定出台详细执行方案,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3、学校及广大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于2015年1月19日前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局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