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第二中学老师本该教书育人。把工作重点放在学生的文化上。但是。却有教师脱离了本职工作。做起了小生意。从校外自己组织进冰露矿物质水每箱14元,【实际上市场拿货价格应该在12---12.5之间。】然后在班级对学生宣讲,每瓶1元。并要求学生不得到校园超市及校园外购买。本班级同学喝水必须在教室内花一元钱购买。一件水24瓶*1元=24元-进货价格14元=获利10元。全班同学每人一瓶就是2件*10元。就是获利20元。超出不计。一个月下来就算500元。这个收入也是 不错的。但是,家长内心还是有点不舒服。大家点评一下。校园内老师亲自做学生生意是否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