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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聊城辱母杀人案#受辱母亲为儿陈情书:儿子是激情自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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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刺死辱母者”案发现场——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在公司传达室的于欢姑妈于秀荣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关于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杀人事件情况说明》的打印材料。
在这份情况说明中,苏银霞除了详细描述当日情况外,并称:“此次事件造成如此不良后果,我们深感悲伤,我们误入高利贷陷阱,害了自己,也伤了别人。我的儿子在遭受长时间的凌辱折磨,又亲眼目睹母亲受辱受难的情况下激情自卫,造成恶果,谨请领导慎重考虑并关注本案:本案的发生是由于对方的挑衅和侮辱行为而造成,我儿子是出于自卫而为,恳请领导予以关注。”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7-03-26 19:13回复
    对媒体反映的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7-03-26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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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7-03-26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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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7-03-26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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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7-03-26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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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7-03-26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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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一篇《刺死辱母者》迅速刷屏。
              母亲被索债者当面凌辱,儿子情急之下刺死一人——最简单的描述,凸显的是此案引来舆论哗然的原因:当一个人或其近亲正在遭受难以忍受的凌辱时,奋起反抗造成一定后果,司法应该如何认定这一行为?
              当地法院的一审判决认为,这并不构成正当防卫,因为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派出所已经出警,于欢母子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尽管本案二审尚未启动,但是,舆论的争议却显示出法律条文所不能涵盖的更深层意思。无疑,此事切入了一个关于法律与伦理的命题。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7-03-26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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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涉及一些具体细节的争议,比如,警察在离开接待室后,是准备离开还是仅仅外出调查,但最主要的争议,还是集中在于欢是否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上。尤其是,于欢由于母亲和自己被侵害而产生强烈情绪的情况下,是否犯下了故意伤害罪。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7-03-26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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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舆论的强烈反应提示我们,应该正视此事发生之时的伦理情境,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更多考虑。在某种程度上,也正是这样的伦理情境,让很多人在讨论这一案件时,不仅基于法律来做出自己的判断。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7-03-26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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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考虑更多的或许是,当至亲之人遭遇侵害时,自己能以怎样的方式去保护他们?当巨大的凌辱降临在自己或者亲人身上时,是忍受凌辱还是挺身抗暴?当处于无法逃脱的困境中时,要如何维护自己与亲人的尊严?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7-03-26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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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的社会功能是什么?可以说,法律不仅关乎规则,还关乎规则背后的价值诉求,关乎回应人心所向、塑造伦理人情。此案在半年过后掀起舆论波澜,正是因为其中蕴含着许多人的伦理诉求和情感诉求。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7-03-26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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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句话说,在很多人看来,于欢的行为不仅仅是一个法律上的行为,更是一个伦理行为。而对于判决是否合理的检视,也正显示出在法律调节之下的行为和在伦理要求之下行为或许会存在的冲突,显示出法的道理与人心常情之间可能会出现的罅隙。也正是在这个角度上看,回应好人心的诉求,审视案件中的伦理情境、正视法治中的伦理命题,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17-03-26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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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正是因此,转型期中国的法治建设,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需要更多地正视这些人心经验,正视转型时代保护伦理价值的重要性,从而把握好逻辑与经验的关系、条文与人情的关系、法律与伦理的关系


                          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7-03-26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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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捍卫母亲的尊严,保护自身的安全,就被判处无期徒刑,我不知道我们国家的法律到底是用来保护我们还是侮辱我们的。如果被这个世界逼迫的退无可退,无路可走那么就仅剩下一条路犯罪,在这个时候即使犯罪了也不可耻,因为法律保护不了我们,只能自己争取活路,就算被判处死刑也比当时就死掉要强,因为怎么玩也要走一个司法程序,在这期间还能多活一段时间,这就是法律能为我们做的。如果有幸能让本案件的审判长看到这评论我想问一下,如果您的母亲当着您的面被人用生殖器侮辱,被塞进马桶蹭大便,那么请问您会怎么做?你会拿起刀反抗还是去个对方将法律,用法律去保护你那可怜的母亲?当你报警后警察只是告诉你,要账可以别打架的时候你会怎么做?人都是被逼出来的。
                            香山_拥抱变化


                            来自Android客户端22楼2017-03-26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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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社会转型期,中国的发展从没有如此期待过法治的进步,然而法治进步从来不只是司法机关的事,更需要每个人的参与。网络给了群众更广阔空间,让大家不仅去见证去期待,更是直接参与到法治进程中去,成为推动发展的重要力量。
                              公检法的声音几乎同时刷屏,而在声音传递的同时,行动已经在开展——最高检调查案件的检察官正在南下山东的路途中,二审合议庭的法官已经在全面阅卷,公安部门的核查工作组已经在开展工作。公检法没有在懈怠,没有在观望,没有做无谓地争吵,没有“等子弹再飞一会”,而是已经在寻找真相的道路上迈开了步子。


                              来自Android客户端23楼2017-03-26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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