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的夏天是恼人而又多变的。
码头上的货箱寂寞相望,等待着大本钟传来的腐朽钟声刺破朦胧黏人的雾,投射出几道僵硬模样的金色光带,又被雾气吞噬成细碎的残影,衬出片片浅淡的金黄。
那犹如古老的梵音穿越历史的森林般,让这座工业城市得以苏醒。睁开双目后便浑浑噩噩地陷入雾气的人们,未曾因这笔飞速发展而欠下的怪物而停下半刻的脚步。
这便是伦敦了。当他启唇声带振动时,边感觉那雾伴随被吸入肺腑的空气一起,摩擦过他的气管,像是混杂在疾风中的沙粒拍打在柔软的皮肤上一般,令人不适。
“这可是毒药呢。”
药拯救了这个原本弱小的国家,毒害的却是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人民。环境恶化所带来的人员伤亡,不亚于伦敦有史以来记载的任何一次严重灾难。
他有些留恋地嗅闻雾这位冷冽女子挥动薄纱般的衣袖时暗存的清香——尽管那在其他人眼里看来是避而不及的怪物。但他仍痴迷于这种快意,宛若上个世纪在教堂里以活人为祭的狂热信徒一般歇斯底里地追逐着它,直至他与它彻底并行。
如果没有渴求的人,事物的“意义”便不会存在。芸芸众生皆习惯把异于常人的人划为疯子,这是一种强迫性的服从,亦或是“异类”们不屑一顾的冷笑。于是都搅拌在了雾中,纷乱繁杂的哀号和浓烈的情感,都随着沾染了血腥味的雾淡去了。
然而,从未消失。
他知道这身属于乌鸦的颜色不适合他,尽管乌鸦是他所钟情的预言家,但这并非是让“死亡”愈渐美妙的途径。
他所体味到的不过是不甘心,这种深刻而绝望的痛苦情绪正如伦敦的钟声般,破坏了静谧而圣洁的雾。
大部分人仍是对这种情形习以为常的,甚至认为这是必然存在的结果。可于他而言,只要钟声还在痛苦反抗着振响,“死亡”的号角便不该被吹响。依然能够在黑暗边缘苦苦挣扎的人,连触碰到“死亡”的可能性都不存在。
只有当被雾掩盖住最后一丝微弱的气息,喘息在这人间的资格才被彻底抹消,那才是他一直渴求的、真实的……
伦敦的雾,尚未散去。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