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勋章
1. 表彰在战斗中勇敢无畏或出色地组织和领导我方军队在战斗中取得胜利的个人;
2. 表彰成功地指挥军事单位或兵团给敌方沉重打击,造成大规模伤亡者;
3. 表彰在保卫苏联国家边境和公共安全上表现突出者;
4. 表彰在执行军事任或涉及生命安全情况下,表现英勇顽强者;
5. 表彰和平时期模范地执行特殊命令任务和其它突出的忠诚事迹者;
6. 表彰为维护和提高军队作战与政治素质,掌握新装备应用、增强苏联防御能力方面作出重大贡献者;
7. 表彰为发展苏联武装部队训练所用的军事科技方面取得成绩者;
8. 表彰为加强社会主义大家庭防卫能力作出贡献者。
由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决定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