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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哪里有重新做人的机会?”一位“轻罪前科人员”在写给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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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哪里有重新做人的机会?”一位“轻罪前科人员”在写给全 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的信中问道。
巧合的是,来自三个不同地方的“轻罪前科人员”都给肖胜方写了信,最长的信有8页纸,不约而同反映同一个问题——在前科报告制度下,一些犯过轻罪的人一辈子都被打上“罪犯”烙印。
“这是一个必须关注的群体和问题。”肖胜方说,我国具有犯罪前科的人群绝对数庞大,其中大多数人犯罪的主观恶性并不明显,多数为过失犯罪(如交通肇事罪)或较轻的经济犯罪。在现行前科报告制度下,犯罪前科将会伴随他们一生。因此,他在今年两会拟提交《关于我国刑法增设成年人犯轻罪之前科消灭制度的议案》,建议适时修法增设成年人犯轻罪前科消灭的法律规定,消除已改过自新前科人员的“罪犯标签”,保障其合法权益。
前科报告制度令“轻罪、过失”罪犯受到歧视
“前科消灭制度一直是我国刑法中的一块空白领域。”肖胜方表示,《刑法》第一百条规定了前科报告制度。该规定使得我国具有犯罪前科的人,除了部分未成年人,都要向单位、军队报告自己的犯罪前科。
这意味着有前科人群不可避免地要暴露自己的犯罪历史,前科给他们带来的法定影响与非法定影响更加深刻,范围也更广。
“不管所犯的罪行轻重,在前科报告制度约束下,具有前科记录的犯罪人在回归社会参加工作时均应依法报告前科。”肖胜方说,如果犯罪人在就业时隐匿犯罪前科,则可能导致就业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或认为合同无效且不予补偿,犯罪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如犯罪人如实报告了自己的前科记录,囿于传统观念对曾经犯罪的人普遍存在就业歧视,则其在求职时又往往面临就业困难,继而导致其家庭生活困难,以致引发更多社会矛盾。
此外,在前科报告制度下,即使犯罪人所犯罪行显著轻微,其亲属报考一些特殊岗位时,也会因与犯罪人之间的关系而受限。
附网友给肖胜方代表的其中一封来信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1-03-05 19:13回复
    前科兄弟团结起来,一起为前科消灭制度而努力!加q裙 期巴溜散溜酒肆溜肆 谐音,发数字被屏蔽了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1-03-05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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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科兄弟团结起来,加前科消灭企鹅裙 786369464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1-03-07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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