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霞 《秦始皇焚书与战国诸侯国史的留存》节选
学界以前多认为先秦典籍大量亡佚,除了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原因外还与项羽入咸阳后的一把大火有非常重要的关系 。但《秦记》和六国国史至少在汉代中叶仍旧留存的事实,却说明项羽入咸阳将秦代中央藏书尽数焚毁的说法, 还有待进一步商榷。
项羽焚毁咸阳宫一事见于《史记》中的多处记载, 如《秦始皇本纪》说:“项籍为从长, 杀子婴及秦诸公子宗室。遂屠咸阳,烧其宫室,虏其子女,收其珍宝货财,诸侯共分之。”又《项羽本纪》载:“项羽引兵西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收其货宝妇女而东。” 《高祖本纪》亦称:“项羽遂西,屠烧咸阳秦宫室,所过无不残破。”可见,项羽入咸阳后,焚毁咸阳宫是一个确凿无疑的事实。而据此推断,似乎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即秦代的中央藏书,也随着咸阳宫的焚毁,荡然无存:“博士官所职当在中央,不久再经楚人一炬使秦宫被烧,三月不灭,藏在中央的图书应该也就被烧光。”但是,司马迁载用六国国史的事实, 又反复提醒我们:六国国史作为秦代中央藏书的一部分, 尽毁于项羽之手, 这样的结论似乎过于武断。
众所周知, 秦 、楚是世仇, 楚怀王曾被秦昭王骗入武关,后在秦国幽禁而死 。在秦灭楚的战争中, 项羽的祖父项燕,也是被秦人所杀 :“( 楚王负刍 ) 四年, 秦将王翦破我军于蓟,而杀将军项燕 。” 所以无论从国家还是个人的角度看, 项羽与秦结有不解的深仇, 是一个很明显的事实 。当项羽入咸阳后, 对秦采取报复的举动是想当然的 。从其焚毁咸阳宫的举动看, 假如秦的国史 《秦记》当时留存在咸阳宫的话, 项羽是不可能放过的, 必然将其与咸阳宫一起焚之一炬 。然而司马迁却反复提到 《秦记》的存在, 并称自己看到了《秦记》并采用了其中的载记, “太史公读秦记 ”、 “余于是因 《秦记 》”。这只能说明项羽焚烧咸阳宫时, 包括《秦记》在内的众多史籍已经不在秦代中央保存了, 因而也就没有葬身在咸阳宫的大火之中, 而是一直保存到了汉代中叶 。因此, 将先秦典籍焚毁殆尽的责任归于项羽, 显然也是不恰当的。这又带来了一个问题 :既然项羽没有见到并焚毁 《秦记》和六国国史, 那么《秦记》等史籍又是如何避开了项羽的一把大火, 保存下来的呢 ? 又是谁在秦朝灭亡和项羽入咸阳的间歇, 搜集并保存了秦中央所藏的图书呢 ? 搜检 《史记》所有篇章, 我们发现唯一有可能的只有一个人, 这就是汉代第一位丞相 、刘邦建立天下过程中的首要功臣萧何 。
《史记 ·秦始皇本纪 》载 :“子婴为秦王四十六日, 楚将沛公破秦军入武关, 遂至霸上, 使人约降子婴 。子婴即系颈以组, 白马素车, 奉天子玺符, 降轵道旁 。沛公遂入咸阳, 封宫室府库, 还军霸上。” 可见, 在项羽焚烧咸阳宫之前, 刘邦已经先入咸阳, 并封存了 “宫室府库 ”。 而中央藏书当然也就在 “宫室府库 ”之列 。 尽管项羽的重要谋臣范增对项羽说刘邦 “入关, 财物无所取 ”,但实际上, 刘邦及其手下将领在打下咸阳之后, 对秦 “宫室府库 ”所藏之物, 并非一无所取、秋毫无犯 。 《史记 ·萧相国世家》中记载 :沛公至咸阳, 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 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沛公为汉王, 以何为丞相。项王与诸侯屠烧咸阳而去。汉王所以具知天下阸厄, 户口多少, 强弱之处, 民所疾苦者, 以何具得秦图书也 。这里说得非常清楚 :刘邦打下关中以后, 攻入咸阳, 众将都纷纷进入 “金帛财物之府 ”抢夺金银珠宝 、钱帛财物, 唯有萧何在进入咸阳以后, 收聚了丞相和御史所掌管的所有文书典籍 。一直以来, 人们对这段话并没有多加留意, 通常认为萧何进入咸阳之后, 只是收集了秦代丞相和御史大夫所藏的律令簿册而已, 这显然是误解了司马迁的记述 。之所以产生这样的误解, 有以下两个原因 :第一, 后人多未能将秦代丞相及御史的职权分辨清楚,误将 “御史 ”等同于后世的 “御史大夫 ”, 对 “独先入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 ”这句话的理解有误 。例如清人赵翼就曾说 :“汉 承 秦 制, 设 丞 相 、御 史 大夫, 以 理 朝 政, 谓 之 二府 。”他认为秦汉丞相和御史大夫之职责权限在于辅佐皇帝、管理朝政百官。显然, 赵翼是把 《史记 ·萧相国世家 》中所提到的 “御史”和后世佐理朝政、监察百官的 “御史大夫 ”是混为一谈了 。司马迁撰写 《史记 》是相当注意其措辞的, 用 “御史”而不用 “御史大夫 ”, 也就说明秦代的 “御史 ”和汉代的 “御史大夫 ”并不等同 。秦代御史的职责虽较之先秦时期有所增加, 但载藉和保存国家大事当仍是其重要职责之一 。御史大夫的职责权限及其演变, 不是本文所论述的重点, 此处从略 。
关于汉代之前御史的职责, 《史记 ·廉颇蔺相如列传 》中记载得很清楚 :“赵王鼓瑟 。秦御史前书曰 `某年月日, 秦王与赵王会饮, 令赵王鼓瑟 。' … …于是秦王不怿, 为一击缶 。相如顾召赵御史书曰 `某 年月日, 秦王为赵 王击缶 。' ”可见, 战国时期, 御史仍司史官之职, 在君王身边记录国家大事, 须臾不离。 此传统至秦代不绝, 由秦入汉后任丞相的张苍, 在秦代即曾担任御史一职 。 《史记 ·张丞相列传》载 :“张丞相苍者, 阳武人也。好书律历。秦时为御史, 主柱下方书 。” 《史记集解 》引如淳之注曰 :“方, 版也,谓书事在版上者也 。秦以上置柱下史, 苍为御史, 主其事 。”《史记索隐 》说 :“周秦皆有柱下史, 谓御史也 。 所掌及侍立恒在殿柱之下, 故老子为周柱下史 。 今苍在秦代亦居斯职。”而 《隋书 · 天文志上 》亦称 :“极东一星曰柱下史, 主记过 。古者有左右史, 此之象也 。”以星相系人事,显然认为柱下史的职责同古代的左右史是相同的 。通过以上诸材料的分析, 可见御史即柱下史之另一称谓, 常于上古君主身边侍奉, 立于殿柱之下, 书记国家大事是其职责 。而《史记 ·张丞相列传》与 《史记 · 廉颇蔺相如列传 》中关于“御史 ”的记载彼此印证, 足以说明直至秦代, “御史 ”职责仍在于忠实地记录发生在君王身边的大事 。秦灭六国以后, 战国时期的诸侯国史由御史等史官来保存是合理的 。由此可见, 《史记 ·萧相国世家 》称萧何 “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 ”, 应指秦丞相辖下的各种文书录簿和御史所藏之典籍图书, 即萧何所获不但包括秦代丞相职责范围内具有特定性质的简册等实用文书, 显然还包括身为史官的御史所职掌的所有史书, 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了战国时期的诸侯国史 。
第二, 后人未能注意到 《史记 ·萧相国世家 》中有关于萧何 “具得秦图书 ”的记载 。即使忽略了萧何 “独先入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 ”这一事实, 也必须注意到一点, 秦王子婴降刘邦 、刘邦入咸阳是在汉元年 ( 206 年 ) 十月 :“汉元年十月, 沛公兵遂先诸侯至霸上 。秦王子婴素车白马, 系颈以组,封皇帝玺符节, 降轵道旁 ……乃以秦王属吏, 遂西入咸阳 。欲止宫休舍, 樊哙 、张良谏, 乃封秦重宝财物府库, 还军霸上 。”可见, 从萧何随刘邦入咸阳到刘邦 “封宫室府库 ”, 时间不可能太长, 而先秦典籍的载体又大多是厚重的竹简, 这决定了要将这些 “律令图书 ”全部搬走, 其任务是相当艰巨的 。而萧何本人在追随刘邦起兵之前也只是一个小吏,其手下从员的文化水平也应有限, 当时时间紧急, 竹简体积庞大 、数量众多, 萧何大约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让手下一件一件鉴别这些 “律令图书 ”的性质并一一进行翻检挑选, 只能一股脑地全部搬走, 这恰好吻合 《史记 ·萧相国世家》中关于萧何 “具得秦图书 ”的记载 。而汉代建立之后, 萧何得到的这些书籍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中央藏书的一部分 。司马迁撰写 《史记》时正身当太史令之职, 有便利的条件和充分的机会阅读到汉代中央的所有藏书, 他不但看到了萧何得到的秦代藏书, 可能还对萧何获取图书的过程有相当的了解, 故有感而发, 有据而载, 其记载应当是忠实于史实的 。而萧何获得的全部 “秦图书 ”中, 应当就包括秦代御史所掌管的 《秦记》及六国国史的, 这也就解释了司马迁撰写六国世家时, 为何能取材于六国国史和 《秦记》, 甚至直接载录其原文 。
学界以前多认为先秦典籍大量亡佚,除了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原因外还与项羽入咸阳后的一把大火有非常重要的关系 。但《秦记》和六国国史至少在汉代中叶仍旧留存的事实,却说明项羽入咸阳将秦代中央藏书尽数焚毁的说法, 还有待进一步商榷。
项羽焚毁咸阳宫一事见于《史记》中的多处记载, 如《秦始皇本纪》说:“项籍为从长, 杀子婴及秦诸公子宗室。遂屠咸阳,烧其宫室,虏其子女,收其珍宝货财,诸侯共分之。”又《项羽本纪》载:“项羽引兵西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收其货宝妇女而东。” 《高祖本纪》亦称:“项羽遂西,屠烧咸阳秦宫室,所过无不残破。”可见,项羽入咸阳后,焚毁咸阳宫是一个确凿无疑的事实。而据此推断,似乎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即秦代的中央藏书,也随着咸阳宫的焚毁,荡然无存:“博士官所职当在中央,不久再经楚人一炬使秦宫被烧,三月不灭,藏在中央的图书应该也就被烧光。”但是,司马迁载用六国国史的事实, 又反复提醒我们:六国国史作为秦代中央藏书的一部分, 尽毁于项羽之手, 这样的结论似乎过于武断。
众所周知, 秦 、楚是世仇, 楚怀王曾被秦昭王骗入武关,后在秦国幽禁而死 。在秦灭楚的战争中, 项羽的祖父项燕,也是被秦人所杀 :“( 楚王负刍 ) 四年, 秦将王翦破我军于蓟,而杀将军项燕 。” 所以无论从国家还是个人的角度看, 项羽与秦结有不解的深仇, 是一个很明显的事实 。当项羽入咸阳后, 对秦采取报复的举动是想当然的 。从其焚毁咸阳宫的举动看, 假如秦的国史 《秦记》当时留存在咸阳宫的话, 项羽是不可能放过的, 必然将其与咸阳宫一起焚之一炬 。然而司马迁却反复提到 《秦记》的存在, 并称自己看到了《秦记》并采用了其中的载记, “太史公读秦记 ”、 “余于是因 《秦记 》”。这只能说明项羽焚烧咸阳宫时, 包括《秦记》在内的众多史籍已经不在秦代中央保存了, 因而也就没有葬身在咸阳宫的大火之中, 而是一直保存到了汉代中叶 。因此, 将先秦典籍焚毁殆尽的责任归于项羽, 显然也是不恰当的。这又带来了一个问题 :既然项羽没有见到并焚毁 《秦记》和六国国史, 那么《秦记》等史籍又是如何避开了项羽的一把大火, 保存下来的呢 ? 又是谁在秦朝灭亡和项羽入咸阳的间歇, 搜集并保存了秦中央所藏的图书呢 ? 搜检 《史记》所有篇章, 我们发现唯一有可能的只有一个人, 这就是汉代第一位丞相 、刘邦建立天下过程中的首要功臣萧何 。
《史记 ·秦始皇本纪 》载 :“子婴为秦王四十六日, 楚将沛公破秦军入武关, 遂至霸上, 使人约降子婴 。子婴即系颈以组, 白马素车, 奉天子玺符, 降轵道旁 。沛公遂入咸阳, 封宫室府库, 还军霸上。” 可见, 在项羽焚烧咸阳宫之前, 刘邦已经先入咸阳, 并封存了 “宫室府库 ”。 而中央藏书当然也就在 “宫室府库 ”之列 。 尽管项羽的重要谋臣范增对项羽说刘邦 “入关, 财物无所取 ”,但实际上, 刘邦及其手下将领在打下咸阳之后, 对秦 “宫室府库 ”所藏之物, 并非一无所取、秋毫无犯 。 《史记 ·萧相国世家》中记载 :沛公至咸阳, 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 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沛公为汉王, 以何为丞相。项王与诸侯屠烧咸阳而去。汉王所以具知天下阸厄, 户口多少, 强弱之处, 民所疾苦者, 以何具得秦图书也 。这里说得非常清楚 :刘邦打下关中以后, 攻入咸阳, 众将都纷纷进入 “金帛财物之府 ”抢夺金银珠宝 、钱帛财物, 唯有萧何在进入咸阳以后, 收聚了丞相和御史所掌管的所有文书典籍 。一直以来, 人们对这段话并没有多加留意, 通常认为萧何进入咸阳之后, 只是收集了秦代丞相和御史大夫所藏的律令簿册而已, 这显然是误解了司马迁的记述 。之所以产生这样的误解, 有以下两个原因 :第一, 后人多未能将秦代丞相及御史的职权分辨清楚,误将 “御史 ”等同于后世的 “御史大夫 ”, 对 “独先入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 ”这句话的理解有误 。例如清人赵翼就曾说 :“汉 承 秦 制, 设 丞 相 、御 史 大夫, 以 理 朝 政, 谓 之 二府 。”他认为秦汉丞相和御史大夫之职责权限在于辅佐皇帝、管理朝政百官。显然, 赵翼是把 《史记 ·萧相国世家 》中所提到的 “御史”和后世佐理朝政、监察百官的 “御史大夫 ”是混为一谈了 。司马迁撰写 《史记 》是相当注意其措辞的, 用 “御史”而不用 “御史大夫 ”, 也就说明秦代的 “御史 ”和汉代的 “御史大夫 ”并不等同 。秦代御史的职责虽较之先秦时期有所增加, 但载藉和保存国家大事当仍是其重要职责之一 。御史大夫的职责权限及其演变, 不是本文所论述的重点, 此处从略 。
关于汉代之前御史的职责, 《史记 ·廉颇蔺相如列传 》中记载得很清楚 :“赵王鼓瑟 。秦御史前书曰 `某年月日, 秦王与赵王会饮, 令赵王鼓瑟 。' … …于是秦王不怿, 为一击缶 。相如顾召赵御史书曰 `某 年月日, 秦王为赵 王击缶 。' ”可见, 战国时期, 御史仍司史官之职, 在君王身边记录国家大事, 须臾不离。 此传统至秦代不绝, 由秦入汉后任丞相的张苍, 在秦代即曾担任御史一职 。 《史记 ·张丞相列传》载 :“张丞相苍者, 阳武人也。好书律历。秦时为御史, 主柱下方书 。” 《史记集解 》引如淳之注曰 :“方, 版也,谓书事在版上者也 。秦以上置柱下史, 苍为御史, 主其事 。”《史记索隐 》说 :“周秦皆有柱下史, 谓御史也 。 所掌及侍立恒在殿柱之下, 故老子为周柱下史 。 今苍在秦代亦居斯职。”而 《隋书 · 天文志上 》亦称 :“极东一星曰柱下史, 主记过 。古者有左右史, 此之象也 。”以星相系人事,显然认为柱下史的职责同古代的左右史是相同的 。通过以上诸材料的分析, 可见御史即柱下史之另一称谓, 常于上古君主身边侍奉, 立于殿柱之下, 书记国家大事是其职责 。而《史记 ·张丞相列传》与 《史记 · 廉颇蔺相如列传 》中关于“御史 ”的记载彼此印证, 足以说明直至秦代, “御史 ”职责仍在于忠实地记录发生在君王身边的大事 。秦灭六国以后, 战国时期的诸侯国史由御史等史官来保存是合理的 。由此可见, 《史记 ·萧相国世家 》称萧何 “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 ”, 应指秦丞相辖下的各种文书录簿和御史所藏之典籍图书, 即萧何所获不但包括秦代丞相职责范围内具有特定性质的简册等实用文书, 显然还包括身为史官的御史所职掌的所有史书, 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了战国时期的诸侯国史 。
第二, 后人未能注意到 《史记 ·萧相国世家 》中有关于萧何 “具得秦图书 ”的记载 。即使忽略了萧何 “独先入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 ”这一事实, 也必须注意到一点, 秦王子婴降刘邦 、刘邦入咸阳是在汉元年 ( 206 年 ) 十月 :“汉元年十月, 沛公兵遂先诸侯至霸上 。秦王子婴素车白马, 系颈以组,封皇帝玺符节, 降轵道旁 ……乃以秦王属吏, 遂西入咸阳 。欲止宫休舍, 樊哙 、张良谏, 乃封秦重宝财物府库, 还军霸上 。”可见, 从萧何随刘邦入咸阳到刘邦 “封宫室府库 ”, 时间不可能太长, 而先秦典籍的载体又大多是厚重的竹简, 这决定了要将这些 “律令图书 ”全部搬走, 其任务是相当艰巨的 。而萧何本人在追随刘邦起兵之前也只是一个小吏,其手下从员的文化水平也应有限, 当时时间紧急, 竹简体积庞大 、数量众多, 萧何大约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让手下一件一件鉴别这些 “律令图书 ”的性质并一一进行翻检挑选, 只能一股脑地全部搬走, 这恰好吻合 《史记 ·萧相国世家》中关于萧何 “具得秦图书 ”的记载 。而汉代建立之后, 萧何得到的这些书籍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中央藏书的一部分 。司马迁撰写 《史记》时正身当太史令之职, 有便利的条件和充分的机会阅读到汉代中央的所有藏书, 他不但看到了萧何得到的秦代藏书, 可能还对萧何获取图书的过程有相当的了解, 故有感而发, 有据而载, 其记载应当是忠实于史实的 。而萧何获得的全部 “秦图书 ”中, 应当就包括秦代御史所掌管的 《秦记》及六国国史的, 这也就解释了司马迁撰写六国世家时, 为何能取材于六国国史和 《秦记》, 甚至直接载录其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