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号称法学专业呢?你的所有工商管理资料都是网络公开的,天眼也罢,企查也罢,都是合法公开的。你如果是合法正当企业也好,个体经营者也罢,都不能把工商管理资料当作隐私。公司法怎么学的?另外哈,我也没查到你名下有合伙人或者其它企业登记信息,所以,你这个个体工商户很危险,马上被你坑的人就会找你补开发票了,你如果不开就会被投诉,如果补开你这个自然年就等着补税吧!还有记得把帐做好点,别漏了什么。不然5w的罚款也跑不了。
最后再声明一句:我本人,未来要找你买东西,不管你的东西坑不坑。我先查一下你的资质,这是回应你b站说的卖东西不明价那个视频的要约邀请。这个专栏是记录我日常生活的,都是自言自语,所以我记录一下你的资质,怕到时候换手机什么的再把你的资质什么的资料丢了,我记性不好么!而且,哪天再把你“企业”名称忘了多麻烦,所以自己在专栏留个备份,这很合理吧?都是公开内容,你怕啥?怕有被你坑的苦主找上门揍你?你那么“良心”的商人,自然是不怕的。
然后如果你的东西有以次充好的嫌疑,那么我会录好开箱,留好发票,按照北京潘家园市场行情的溢价幅度,按照阶段性,先投诉工商管理部门你超出经营范围销售和以次充好行为。当然,前期我不会主动找你要求提供发票,之后我会再要求你补发。如果你没有正当理由搪塞,那我会根据沟通记录作为证据为税务部门处罚你提供有力证据。
最后,劝你换个行当吧,主要还不是你名声臭了,而是,以后你每一个潜在客户你都会怀疑是我的小号,我怕你自己把自己吓4
干勾总,你记住,以后卖东西不要突出你的商标。
第一,你没有注册商标,也没有工作室资质。你的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同时也不具备商标法规定的独特性和唯一性。
第二,你没有提供网购的资质,除非你承认你的产品是一级农产品。但是呢,一级农产品又不符合你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你属于违法开展经营。
第三,以后记得每个产品主动附带发票。但是呢,附带发票就等于承认商品是出自你手,那你以后可还怎么用老套路不承认自己卖的次品呢?
哎呀呀!这是死结啊?怎么办啊?我真的都有点儿替你拙计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