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六·乐土
高渐离听了并不答话,反问道:“老人家,酒水好饮否?”
见他回避,老头也不追问,笑眯眯端起碗来,抿了一口:“酒是好酒,兑上水就未必那么好饮了。”
李仲清在旁听得仔细,不等高渐离开口,抢先问道:“老人家,我看你就是嫌弃这不是纯酒。”
“哈,你这小娃娃!”老头摇摇头,“酒醇和,无劲力;人醇和,无血气。”
高渐离却听出了老人言外之意,拦住正欲辩驳的李仲清:“过刚者易折,善柔者不败……老人家血气过盛,也不是好事。”看老人气度,并非朝堂之人,这到少了麻烦,至多只是曾与荆轲交游时认识的哪位闲散名士——高渐离想着,只是时隔太久,自己又并非巧言令色、擅于结交之人,故而记不清了。
“我是老了,可高先生……”老人话说了一半,又停下来笑了笑,端起酒碗再饮一口。这将说未说的话,意思倒是很明了:你正值壮年,不为邦国奔走效力却甘于隐没村舍,岂不可惜?
高渐离似笑非笑,细细擦净手上水滴:“一人之归宿,未必等同邦国命运。交浅言深又是何必?”早在张良借兵之时,他早已和司马尚有了新的、明确的立场。
听他们对话,李仲清和那女孩子均是疑惑不解,女孩子率先开口:“爷爷,您说甚么话,我怎么没听懂?”
老头却已经朗声大笑:“主家好胸襟,想不到高先生如今见地大盛往昔。”全无愤懑之意,而是满满地赞赏。
李仲清早已等不及,他忍不住开口:“老人家,说了这么多,您到底是何方高人?”
“哎呀呀,年轻人就是沉不住气。”老人家笑着假装叹气,却立刻恢复了严肃的神色,李仲清看见他的变化,也没有再次开口。
老人起身,双手交叠:“墨家掌令,钜子辛翟。”
高渐离闻言,施以一礼:“久闻先生大名。”
老头摆摆手:“咱们不拘这些,老头子有个好去处,高先生可愿与我同往?”
老人所说的好去处,竟是离宋子城十里外的高山幽谷。
一场小雪,将道路黄土掩盖在层层冰凉晶莹之下,走了一日,辛翟钜子的精神却依旧很不错,胡子上沾了点点雪粒,说起话来一抖一抖的,倒是增了几分趣味。
“我听了荆大侠的事,”他边走边说着,口中呵出白雾,“天下事,非一二人之力可成,燕太子有治天下之心,无安天下之力。”
“过去很久了。”高渐离淡淡地说道,悲伤痛苦随着岁月的流逝埋进内心,偶然被提起,也可以被坦然地当作回忆叙述。
“墨家代代都在寻找真正的乐土,”辛翟挪动着步子细数:“孝公时候的百里子直到老夫这一辈,总算让墨家过上了安逸的日子……”
高渐离扶着他:“王道乐土,恕晚辈之言,国是束缚,也是依凭。”
“哈,高先生,所见略同。”老人笑了,这笑容却包含着无尽的沧桑,“老夫以往总想着生活富足便是一派乐土,但如今老了老了,怕是原来想得偏……上天高远,土地无边,和风顺雨、风兮雨兮,本就福祸相依。这不取决于任何国家,但凡有情便有苦乐相随。”
“姬氏,姜氏,嬴氏……都是没有姓氏的庶民,他们分散于南北西东,平原河谷;日间耕织,唱诵风雅。”高渐离的眼睛亮了起来,“某与司马先生,如今的期盼亦如是。”
辛翟笑了笑,“您瞧我的岁数,来年便是七十又七载,墨家门人或许可以顾及,但再多的人,顾不得啦。”他握着高渐离的手,“高先生,老头子此番邀您同往,是知晓您曾入秦;而秦王,是有能力、有治天下之心的人。”他说着,语气中不由得带了几分期待,“商君事秦,而今多少也被秦人惦念着……若高先生日后有机会再入秦宫,一定要向秦王说说墨家,说说墨家门人的生活……那时候的天下,说不定又是另一番模样啦……”
天地间的光线因落雪显得黯淡,先头一鸦青服饰的骑手上拿着装饰着细纹的弓箭,放满弓弦,连续两箭破空而出,不远处便传来弓矢入肉的闷响声。后头的人策马过去,未语人先笑:“将闾好眼力,是只兔子。”
“太好了!”骑士把弓往身上一搭,倒不着急去拾,反而转头向后呼喊:“伯庸哥哥,中了只兔子!”
伯庸在后面慢慢骑马过来,相较于以往显得更为稳重:“将闾弓箭长进,怕是连我也要比下去了。”
少年骑士有一双圆圆大大的眼睛,眸子里亮晶晶地,像是两颗星子:“你一路夸赞我们,自己倒是拿出些本事,在边关这么多年,说比不上我们,我才不信。”
这时,率先过去查看的少年也已经将猎物取来放在马前,伯庸看他走过来,便转头说话:“我这是考验你们的技艺,荣禄,你也来试试!”
“我?”荣禄一身黛蓝素裳,看上去体格稍显瘦弱,听了伯庸的话连连摆手:“我箭术不精,还是不在你们两个行家面前弄斧了。”
将闾插嘴道:“伯庸哥哥不在宫中,要被你搪塞过去——哥哥,荣禄箭术好得很,他还专射猎物眼睛呢!”
他这样一说,伯庸才想起来,不久前回宫时荣禄差人送来的白狐裘围领,狐皮最暖之处在腋下,其次便是脊、腹、四肢各处,猎取时往往要多加小心,不坏了皮毛本身成色,那条围领色泽油亮,做工精致——如今看来,猎取的白狐多半是荣禄手笔。
荣禄见将闾毫不留情地拆穿自己,只好搭箭上弦:“多半是运气,被你说的倒是我故意藏私。”眼睛却开始向四处搜索。
林间忽而传来几声悉悉嗦嗦的响动,三个人的眼睛一并望去,却见前方枝叶寥寥的灌木丛中钻出一只黑棕色小麂,缓缓走出灌木丛,嘴巴还在咀嚼着树叶。小麂是群居动物,平日里只会在早间觅食,这一只怕是贪食迷路至此。这小麂的眼睛圆溜溜地,像两颗黑色的琉璃珠子,兴许从未见过人类,竟没有跑开,而是定定地拿眼睛望着三人。
“……”兄弟三人均是一愣,没发出任何响动,荣禄握着弓,看见这可爱的生物,完全没了射猎的心思。伯庸反应过来,轻轻唤了一声,小麂才反应过来,调转身子朝树丛中跑去。
将闾瞧不见那小麂身影才缓缓吐出一口气:“这样近,都不舍得伤它。”一面又嘴硬地叹着可惜,往前寻找其他猎物了。
伯庸瞧荣禄又将弓箭收好,不由笑起来:“若非将闾提醒,我倒真看不出荣禄也是个神射手——那白狐裘的领子,也是你猎的?”
“啊?”荣禄和伯庸一样,长相酷似母亲,一双眼睛像盛在银碗儿里的黑珍珠,迅速地看了伯庸一眼又挪开了目光:“是的,伯庸哥哥喜欢么?”
“喜欢。”伯庸笑了笑,“我也寻思着,要送你个什么作回礼。”
荣禄忙摆了摆手:“哥哥喜欢就好……能跟着哥哥学些本事,这也是荣禄的心意。”
伯庸此次回宫后,嬴政将荣禄、将闾交给他,是想让伯庸教导这两个弟弟统军用兵的方法——楚国已平,齐国却仍居于东方,不可不谓秦国雄霸天下最后的劲敌。嬴政这方面,伯庸年幼从军,如今多有历练,粗略教导两个兄弟倒是绰绰有余,正巧在这次动荡的内外朝堂后,让伯庸淡出政治漩涡的中心,日后私下再有动作,也不会惹来过多关注。而伯庸也有自己的考量:辛夷夫人虽已亡故,埋藏在燕寝的势力却错综复杂难以深入追究。而胡亥尚在,嬴政不可能放任这失去母亲的孩子不管,饶是有了父亲的保证他也不能完全放心,不得不为自己的母妃留条后路——拉拢荣禄、将闾,以此向他们的母亲示好。故而在处理了燕寝的事情后,伯庸向嬴政提出,要带着两个弟弟外出数日作为历练。在离宫这样的大事发生后,嬴政确定伯庸不会再有其他动作,也就顺理成章地答应下来,定在十日后折返。
想到此处,也就意味着伐齐主帅不一定是自己,而军功——则需要三兄弟一道平分。
父王高明,莫过于此。
伯庸的神情又变得严肃起来,他朝荣禄点点头,往前跟上将闾。
荣禄明显感觉到了兄长的情绪变化,他轻轻叹气,一夹马腹跟了上去。
这应当是值得赞颂骄傲的事。高渐离穿过层层岩石、松柏遮掩的山间小径,看着眼前阡陌交错的九格棋盘想。
身后传来李仲清和溯月的玩笑打闹声,身旁的老者在向他介绍着各个方位的房屋农舍及作用,看着一缕缕炊烟飘散在风中,高渐离知道,这就是他如今的期盼——真实的样子。
“高先生,”跟随老者和少女走在路上,微笑着和每一个见到的人打招呼。
有妇人拉着自家穿着厚实冬衣的孩子路过:“溯月,回来得正是时候,我走到你家院前都闻见肉糜香味儿啦!”
溯月的发髻晃动着,显得俏皮可爱:“是嘛,我可真是有口福啦!”
家家户户都养着鸡犬,总角稚儿嬉戏玩耍,又被各家的父母找到,喊着回家用饭食。就算是冬天,种种声音交杂在一起,仍是十分热闹。
李仲清蹭过来,笑嘻嘻地看他:“我许久未见您这样笑过了——看来您是十分喜欢这里了?”
是的。
李仲清看见高先生毫不掩饰地点了点头。
天下——非一人之天下。
乐土——天下人之乐也。
这里确是好的,但不应仅仅如此——这广袤无垠的土地,都应当被称作乐土。
高渐离的心里有一颗种子,这颗种子在离开秦宫的那天起就深深地埋下,而如今,在这个温暖的冬天,高渐离觉得那种子好像萌发出了一个小小的芽儿,它那么脆弱,又那么坚强。
上古之时,当第一个人学会了长啸发声时,声音划破山谷河流的寂静。那声音不同于天籁,它自天籁中来,却含了人世的种种繁复情感。那声音中也许抒发着上天的高远,黄土高地的无边,天意的神秘莫测,还有……生存的艰辛。
这片土地,埋藏着多么久远的哀愁与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