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一个多月就和小宝在一起整整四年了,就在刚才,她问我四周年要给她准备什么礼物,我下意识的说不知道。她好像有点生气,闹着非要让我想,我说我想不出来,研究研究吧,她嘿嘿笑了两声,跟我说你想好买什么要先告诉我,我怕你花了钱买亏了。其实我心里在想,告诉你的话又怎么算得上惊喜呢?小宝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女孩子,每次吃饭前都要拍照,其实刚认识的时候我对饭前拍照这个行为非常的嗤之以鼻,我以为她会发在朋友圈,我不明白自己的生活为什么要和别人分享。结果后来她在我们的小天地都一笔一画的写了下来,虽然是文科生,但是写日记却是流水账的即视感。我总嘲笑她,你像小学生一样,换来她嗔怒的反驳:“你才是小学生呢!”。我是极其不喜欢拍照和记录生活的人,过年之前她来到我的城市,我们在一起三年多第一次拍了合照。那天晚上逛了很久,走路走的脚都疼的要命,我们穿着厚实的羽绒服,站在食品街的灯笼下面一起自拍。她笑的特别开心,我打趣说要给我妈看我们的合照,小宝像个孩子一样跟我撒娇,说没化妆穿的像个小朋友一样,不许发,好吧,那就不发。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在说些什么,想到什么就写些什么,发生了就写一些,所以会显得突兀会显得没头没尾的。以前总是不理解,生活有什么可记录的,真正印象深刻的事情不应该被记在脑子里吗?但是看到合照里笑的没心没肺的她,就想起来我拿出手机说我们一起拍张照片吧,她突然停下脚步,然后笑眼盈盈的问我:“你怎么突然想起来要拍照了?”。那一刻我真的好爱好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