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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的复仇观 。 汉人的复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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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0-10-06 15:10回复

         汉代的法律自独尊儒术之后,对各类案件都参照儒家经义作出解释和判断。董仲舒的观点是很有代表性的,他说:“《春秋》决狱,论心定罪”,“《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而汉帝国选择认定了儒家经义,倡导三纲五常,尤其重视“孝悌之义”,因此其中对血亲复仇的判决往往宽大处理。而汉帝国民间的复仇之举也屡见不鲜,当时的人对此是抱有同情、理解甚至赞赏的态度。  
         赵熹,南阳人,他十五岁的时候,一位兄长被人杀死,兄长还没有后代,赵熹便决心自己为他报仇。于是准备兵刃,结交刺客,亲自带领众人上门寻找仇家。也是恰巧,仇家的人全都感染疾病,大概是传染病之类的,否则不会一家人都卧病在床,以至于“无相距者”。这其实是一个报仇雪恨的好机会,赵熹可以轻易的将仇家解决。但是他却没有这么做,他认为趁人身患疾病没有反抗能力之机报仇,实在不是大丈夫所为。临走前,放下话说:“尔曹若健,远相避也。”仇家感动,都在床上叩头。病愈之后便一同自缚到赵熹家请罪,他闭门不见,请死之人也不杀。后来,仇家还是被赵熹杀死,终于完成他当初为兄报仇的宿愿。此事发生在西汉末年,后来赵熹在汉光武帝时任太尉。他报仇杀人的事始终没有人以为这是罪过,而是根据他青年时一系列的所作所为称他“少有节操”。  
    


    3楼2010-10-06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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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汉中期,青州安丘县男子毋丘长和母亲到市场中游逛,碰到一位醉汉。这醉汉出言不逊,有侮辱母亲的言语,想来十分不堪。毋丘长大怒,杀了醉汉,自知犯法,出逃外地。安丘县派人追捕,结果在胶东国边上捉到了他,捉回去一定是死罪。此事被胶东国相知道,便叫人把毋丘长领来,面对他说:“子母见辱,人情所耻。然孝子忿必虑难,动不累亲。今若背亲逞怒,白日杀人,赦若非义,刑若不忍,将如之何?”言下之义,是很感惋惜的,毕竟被杀醉汉只是言语相伤,而毋丘长则是杀人,无法宽恕。而毋丘长自己也知道“国家制法,囚身犯之。明府虽加哀乡,恩无所施。”吴佑沉吟片刻,问他有没有妻子,他回答说有妻无子,吴佑便命人将他妻子送来,安排他们同宿牢狱之中,直到他妻子怀有身孕。前后经历一段时日,到了冬天,惯例是秋冬行刑,毋丘长临死之前和前来送行的母亲说:负母应死,当何以报吴君乎?感动之余,毋丘长咬断手指吞入腹中,留下誓言“妻若生子,名之‘吴生’,言我临死吞指为誓,属儿以报吴君。”吴佑之所以如此特殊对待毋丘长,也正是因为他的孝义,为母杀人,所以才为其留后。一方面批评他不应该一时冲动,连累亲人;一方面又对他的因母杀人之举通过优待表示了很大的肯定,立足点都是一个孝字。  
      


      4楼2010-10-06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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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天下大赦,不韦才回家正式安葬父亲。但是这件事被当时士大夫有所批评,认为他复仇虽然可以同情,但是发掘坟墓,“归罪枯骨”总是不对。直到大名人郭林宗为此事发表意见,认为“子胥虽云逃命,而见用强吴,凭阖庐之威,因轻悍之觽,雪怨旧郢,曾不终朝,而但鞭墓戮尸,以舒其愤,竟无手刃后主之报。岂如苏子单特孑立,靡因靡资,强雠豪援,据位九卿,城阙天阻,宫府幽绝,埃尘所不能过,雾露所不能沾。不韦毁身燋虑,出于百死,冒触严禁,陷族祸门,虽不获逞,为报己深。况复分骸断首,以毒生者,使暠怀忿结,不得其命,犹假手神灵以毙之也。力唯匹夫,功隆千乘,比之于员,不以优乎?”这件事才被众人肯定。这和当时士大夫与宦官的斗争有所关系,李暠是宦官之党羽,苏不韦父子前后抗击强暴,复仇又是汉代所肯定,苏不韦最终获得赞誉。  
        


        6楼2010-10-06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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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帝国是一个激励人民义烈勇敢的时代,类似的案件在中央讨论的时候,公卿也得出如此合乎情理,又可以激励懦弱子孙奋发图强的结论。帝国公开的承认甚至赞许包括复仇在内的果敢勇烈之举,形成风俗,帝国各地如燕、赵、楚、吴、秦各地之民无不有勇敢之名,以懦弱为耻。帝国还允许民间自备刀兵弩箭,兵器市场十分发达。这是一个自信、尚武、勇敢的帝国。复仇只是因为帝国尚武重义所体现出的一个特殊而又普遍的现象,从中可以窥见汉代风气之一斑。
          


          8楼2010-10-06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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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9楼
            俺还没看


            10楼2010-10-06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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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惯就好


              12楼2010-10-06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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